搜索
铜梁信息网 首页 便民服务 证件办理 查看内容

铜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办理

2019-2-28 17:50| 发布者: ad***| 查看: 852| 评论: 0

摘要: 办理依据: 《重庆市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条件: 1.主要负责人经安监部门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2.专店或专柜销售、专人管理,专库单独存放所销售的烟花爆竹,配齐消防器材,张贴醒目的安全标 ...

办理依据: 《重庆市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发放及管理暂行办法》
办理条件: 1.主要负责人经安监部门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2.专店或专柜销售、专人管理,专库单独存放所销售的烟花爆竹,配齐消防器材,张贴醒目的安全标志;
3.销售地点周围100米范围内,无加油站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设施;50米范围内,无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
4.烟花爆竹存放量由安监部门核定,品种由公安部门会同供销联社核定;
5.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市有关规定缴纳风险抵押金;
6.保证具备安全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7.制定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所需证件: 1.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3.销售点周边情况示意图;
4.与区县供销社签定的安全责任书及与批发单位签定的供销合同(复印件);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安监局窗口提供申请材料,经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初步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是否受理的书面凭证(如不能作出决定,则出具接收材料的书面凭证,并告知作出决定的时间);
2.审查:(1)由区安监局执法大队派人到现场进行核查;(2)由区安监局执法大队根据核查情况及申报材料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对决定颁发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区安监局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或通知申请人领取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对不予颁发的,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送达:在承诺期限届满后,由申请人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我局窗口领取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及行政许可证件。


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
所需费用: 不收费
办理部门: 区安监局危化科
部门地址: 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群龙街108号
联系电话: 45640002
办理时间: 工作日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