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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农村五保办理

2019-2-28 17:33| 发布者:ad***| 查看:19287| 评论:0

摘要:设定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申请条件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 ...

设定依据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申请条件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办理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家庭、婚姻等社会关系状况证明或资料;生活、经济来源状况资料;残疾人员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劳动年龄人口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材料;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证明材料等。
办理地点
镇街人民政府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14:00-18:00
办理流程
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应当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在本村范围内公告;无重大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镇(街道)审核。
镇(街道)应当自收到评议意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批准给予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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